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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得斯的教育平等原理及其评价标准

Social Science Front(20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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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彼得斯在《伦理学与教育》一书中,集中探讨了教育平等原则及其评价标准.彼得斯从亚里士多德的“平等地对待平等,不平等地对待不平等”这一伦理学假设出发,推演出了他的教育平等思想.彼得斯认为,应该根据教育观来确定教育平等问题.他通过对“受过教育的人”这一概念的分析提出了他的教育观:教育不是指具有丰富知识和技能的人,而是掌握知识背后的“看法”的人.教育平等不仅是教育给人带来技能方面的平等,而是需要尊重每一位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,充分实现教育的内在价值.彼得斯在分析教育平等问题时提出了教育平等的伦理学难题,即怎样确定个体之间的平等而没有“例外”,以及怎样确定不平等个体之间的“差异”.如果不能找到平等个体之外不存在“例外”,或者不能找到不平等个体之间的“差异”,就不存在教育平等问题.为解决上述教育伦理学难题,彼得斯提出了两条教育平等的评价标准,即教育平等的工具性评价标准和高品位生活的评价标准.该标准构成了彼得斯教育平等问题的解决之路.反思彼得斯的教育平等思想,得出结论只有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实现教育的“形式”平等与“实质”平等的统一.教育的使命应是要培养有思想意识的人,有正确价值观的人,有坚定信仰的人,教育要实现由“有用工具”向“铸魂育人”转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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